投资人对投资的公司进行了大的投资,需要有效的监督方式,其中一个就是审计监督,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审计师需要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也就是出具审计报告,但是很多人都不太了解,法律对审计报告的类型有明确规定,那么你知道审计报告类型有哪些吗?
一、审计报告类型有哪些
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共有4种基本类型,但也有时也会根据情况附带强调段和其他事项段,它们分别适用的情形如下:
1、无保留意见。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
2、保留意见。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或者,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3、否定意见。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如果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
4、无法表示意见。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
带强调事项段。是指审计报告中含有的一个段落,该段落提及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或披露的事项,根据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
带其他事项段。是指审计报告中含有的一个段落,该段落提及未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的事项,根据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该事项与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或审计报告相关。
二、审计报告的内容有哪些
标准审计报告的基本要素(九个基本要素)
1、标题(1-标题);
2、收件人(2-收件人);
3、引言段(3-引言段);
4、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4-责任段);
5、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5-责任段);
6、审计意见段(6-审计意见段);
7、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7-签名和盖章);
8、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和盖章(8-名称、地址和盖章);
9、报告日期(9-报告日期)。
三、内部审计报告的基本原则
1、客观性原则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第四条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应在审计实施结束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形成审计结论与建议,出具审计报告”。即审计报告应实事求是、不偏不倚地反映审计事项。审计依据、标准不明确的事项,以及由各种原因导致模棱两可,事实不清的问题都不应该在审计报告中评价。
2、重要性原则
审计报告应突出重点,以点采面,充分考虑审计风险水平,不遗漏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审计评价要围绕预定的审计目标开展,不可扩大审计范围。
3、简洁易懂原则
审计报告文字措辞要“明确、简练”。从内部审计报告的利用来看,“明确”是指写出的报告要让大多数人能看懂,所提出的审计意见或建议具有可操作性,被审计单位一看就知道怎么做,“简练”是指内部审计报告一定要主次分明,繁简得体,能短则短,把主要方面讲清楚则可。说明审计立项依据、审计目的和范围、审计重点和审计标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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